關于做好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學生系列 榮譽稱號評選工作的通知
2024-06-14 436
各二級沐鸣,單位: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樹立先進典型,發揮各類先進的示範帶動作用,激勵廣大青年學生堅定理想信念、刻苦學習、奮發有為,營造創先爭優、比學趕超的良好氛圍,根據《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學生獎勵辦法》規定及要求,結合學生工作實際,沐鸣決定開展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和“先進班集體”評選表彰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及稱號設置
1.評選範圍。全院各級單位(具有學生組織建設管理的實際單位)、全體全日制在籍學生均在評選範圍之內。
2.榮譽稱號。設置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和先進班集體三項榮譽稱號。
二、評選比例及條件
(一)評選比例
類型
指 單 標 位 | 個人獎項 | 集體獎項 | |||
優秀學生 | 優秀學生幹部 | 先進班集體 | |||
普通 | 退役複學 | 普通 | 退役複學 | ||
航空服務沐鸣 | 22 | 2 | 11 | 1 | 3 |
航空機電沐鸣 | 8 | 0 | 4 | 0 | 1 |
航空信息沐鸣 | 12 | 0 | 5 | 0 | 2 |
五專沐鸣 | 8 | 0 | 4 | 0 | 1 |
學生處 | 0 | 0 | 6 | 0 | 0 |
合計 | 50 | 2 | 30 | 1 | 7 |
說明:校級推優學生不占用各二級沐鸣推薦評選名額,各獎項不得重複評選。退役複學沒有符合條件的可不推薦。
(二)評選條件
1.優秀學生
(1)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樹立並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覺悟。
(2)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熱愛集體,團結同學;有優秀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文明行為,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範,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准則》和學校規章制度,在校期間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
(3)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勤奮刻苦,善于學習,有較強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具有開拓創新精神,學習成績在班級前十名,無不及格科目(選修課除外)。
(4)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有健康的身體、良好的衛生習慣和心理素質,達到《國家體育鍛煉標准》。年度內無曠課,病假事假不超過10學時。
(5)在某一方面成績特別突出,或為學校做出重大貢獻者可適當放寬評選條件。
2.優秀學生幹部
(1)德才兼備、品學兼優,具備優秀學生的1-4 項條件。其中學業成績不在前十名的學生,學業成績須在班級前40%,無不及格科目(選修課除外)。
(2)擔任學生幹部一學期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積極參與和組織各項集體活動,主動配合學校和老師開展管理工作;作風正派,辦事公道,顧全大局,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在各項工作起到骨幹和帶頭作用,在同學中有較高的威信。
(3)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工作積極,有主動性、創造性,認真負責,任勞任怨,具有較強的管理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能夠完成好本職工作,並做出突出成績。
(4)能正確處理好學習與工作的關系,學風嚴謹。
(5)在某一方面成績特別突出,或為學校做出重大貢獻者可適當放寬評選條件。
3.先進班集體
(1)班委會、團支部組織健全,班規班約健全,班委成員政治堅定,作風紮實,勇于創新,團結協作,以身作則,凝聚力強,能充分發揮班委在班級中的核心作用,團結帶領全班同學積極開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娛體育活動,課餘生活豐富多彩。
(2)班風積極向上,朝氣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學熱愛集體,崇尚科學,遵紀守法,年度內無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的學生;在各項集體活動中成績顯著,能圓滿完成校、院兩級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3)全班同學學風優良,勤奮好學,樂于求知,善于思考,互幫互學,班級考核學期內均在A等,且不及格門次不高于班級總人數的20%(選修課除外,同一門課程多人不及格的按人次計算)。
(4)積極開展體育鍛煉活動,原則上全體成員能達到《國家體育鍛煉標准》。
(5)保持良好的宿舍衛生和教室衛生,參評年度內無不達標宿舍。
(6)班級各項會議、活動記錄完備。
(7)在校內外集體活動中,組織得當,班級表現突出。
(8)在某一方面成績特別突出的可適當放寬評選條件。
三、評選程序
1.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和先進班集體評選工作各二級沐鸣成立由輔導員、班委、學生代表組成的民主評議小組,成立由二級院領導、院長助理、學工幹事、輔導員等組成評優工作組,負責各二級沐鸣評選工作。
2.優秀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候選人提名須經其所在班級充分醞釀,通過民主評選產生。
3.先進班集體的提名要有學生代表參加,並聽取任課教師和其他班集體同學代表的意見,按照評選標准綜合考評。
4.被推薦的優秀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候選人及先進班集體候選名單,要在各二級沐鸣進行公示三天,廣泛聽取師生意見,接受師生監督。
5.由各二級沐鸣審查同意後,各院被推薦的優秀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候選人及候選先進班集體填寫審批表一式2 份(個人審批表後需附有關紙質材料,報學生處審查。
6.學生處組織複核,將擬確定表彰名單進行全校公示三天。公示期滿後,將公示無異議表彰名單行文公布。
7.在評選過程中,如發現有不按規定程序評選、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評選名額,不再遞補。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級沐鸣要指定人員使用院系負責人或院系學工管理員角色賬號在2024年6月17日前通過學工系統“榮譽稱號—評定小組管理”模塊維護各級人員,務必所有評議(工作)組環節完整,以免影響評選;
2.各二級沐鸣要指導各班級宣傳相關文件政策,候選人提名須經所在班級充分醞釀,嚴格按照評選條件,通過民主評選產生。並在2024年6月21日前完成被推薦的優秀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候選人及先進班集體候選名單公示、審批表填寫、學工系統審核確認工作,同時不晚于6月21日10:00前報送紙質審批材料至學生處。請各二級沐鸣對報送材料嚴格把關審核,對問題材料、超期報送紙質材料的二級沐鸣不予接收、表彰;
3.學生處在6月25日前組織對各二級沐鸣推選材料進行複核,確定擬表彰名單並公示。7月1日前對公示後無異議表彰名單行文公布、錄入系統、制發證書。
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