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專沐鸣學生上學期間手機管理辦法
2021-11-11 395
五專沐鸣學生上學期間手機管理辦法
政策研究
1、2018年8月30日教育部等八部門印發了《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
2、2018年9月21日山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山東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此條例于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3.2021年1月18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了《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
4、2021年3月30日,教育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
《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中指出:“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帶入學校的要進行統一保管。”
《山東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中要求:“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發現學生將上述個人電子產品帶入學校的,實行統一保管。”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手機“有限帶入學校”。具體要求是:“學校應當告知學生和家長,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後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高中生每天的睡眠時間“應達到8個小時”。
現狀分析
1、手機已經成為人們社會生活的重要工具,包括出行、購物、支付、社交、聯絡、就醫、工作、學習、娛樂等。
2、用手機(包括其它電子產品)過度娛樂和社交確實會對孩子們的課堂學習時的注意力和充足的體息(睡眠)時間有影響,也不利于眼睛健康。
根據以上文件精神和現實研究,為了讓學生在校學習和訓練中注意力更集中,為了孩子們晚上能有足夠的睡眠時間,也為了其眼睛健康,同時也結合孩子們在人際溝通、購物支付、出行便捷等的實際需要,學校擬制定學生上學期間手機管理辦法。
主要內容如下:
一、可以帶手機進入學校,需經家長同意;其它娛樂類電子產品帶入學校的,需經家長申請,由參謀長批准。
二、上課和訓練時間(包括集合集會)未經允許不可以使用手機(含其它娛樂類電子產品。下同。)。
三、晚上就寢期間不可以使用手機
四、手機管理方式
1、上學期間,每天晚上就寢前,分樓棟分班將手機收起來集中管理,第二天晨跑結束後可以領用。
2、為了晩上就寢期間緊急聯絡的需要,各班在每棟宿舍樓可以固定留下一部應急手機。
3、上交手機前,請機主在手機背面貼上自己的班級和姓名
4、手機上交和領用時,要在手機存取簽字表上簽字。
5、上課和訓練(包括集合集會)期間,學生手機可以臨時分班集中管理,也可以由學生本人管理在口袋裡,但未經允許不可以拿出。
6、周末節假日期間,不集中管理手機
五、手機管理工作由班級學生民主推選出來的學生幹部(男女生各二名)負責。
六、學校在毎一棟學生公寓一樓大廳擺放手機收納櫃若幹,專門用于該樓棟各班級集中存放手機。每個手機收納櫃實行雙人雙鎖管理,掛鎖由管理人自備。
七、對手機使用在一定時間內有特殊需求的學生,經學生本人申請且家長同意後,手機在約定時間裡可以暫不集中管理。但僅限學生本人在約定時間內使用,不可以借給其他同學使用。
八、如果家長對孩子使用手機有其它特殊要求(比如要求孩子上學期間手機由老師全程管理,僅限周末使用等),經家長與孩子溝通一致後向參謀長申請,參謀長將按家長的要求提供力所能及的手機管理定制服務。
九、手機上交集中管理或代管之前,機主應關機。
十、學生違反手機管理上述八條內容的行為,屬于違反校規校紀行為,學校將依規予以教育懲戒。教育懲戒措施包括
1、誡勉談話
2、代管手機(一般代管2-5天)。
十一、手機集中管理或代管期間如出現故障,管理人無明顯過錯責任的,將不承擔其賠償責任;如果機主認為管理人有過錯責任並訴求賠償,由訴求人舉證並依法依規提請訴求。
十二、此管理辦法(2021修訂版)自2021年11月8日起開始執行。
十三、此管理辦法由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學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