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3級28名學生予以退學處理的公告
2024-06-13 1019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第41號令)第三章(學籍管理)第五節(退學)第三十條(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可予退學處理)第五款“超過學校規定期限未注冊而又未履行暫緩注冊手續的”之規定🧑🍳,對我院本學期2023級28名
既未按沐鸣通知開學時間要求按時報到注冊、又未按沐鸣要求履行暫緩注冊手續學生,經沐鸣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對附件名單中的28名學生予以退學處理💆🏿♀️💆。
附件: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作退學處理名單
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教務處
2024年6月13日
附件
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作退學處理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