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于畢業生去向落實制度的會議要點
來源: 發布時間:2024-09-01瀏覽量:89
教育部關于畢業生去向落實制度的會議要點
一、從2023年起,不再發放就業報到證,取消就業報到證補辦、改派手續,不再將就業報到證作為辦理高校畢業生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手續的必要材料。
二、簡化優化求職就業手續,從2023年起,教育部門建立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制度,作為高校為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的必要環節。
三、2023年起,組織人事部門和檔案管理服務機構在審核和管理人事檔案時,就業報到證不再作為必須的存檔材料,之前檔案材料中的就業報到證應繼續保存,缺失的無需補辦。
四、規範做好高校畢業生去向登記,高校要指導畢業生做好離校前去向信息自主登記。高校要指導本校畢業生在離校前及時使用去向登記系統,自主登記個人畢業去向登記信息。畢業生去向信息登記後有變更的,需在當年的8月31日前及時進行更新。
五、畢業生離校時要確認去向登記信息,高校要指導本校畢業生在離校時對畢業去向信息進行確認。確認時,畢業去向、檔案轉遞、戶口遷移等信息有變更的,須更新完成後再予以確認。確認後,畢業生可在全國登記系統查看或下載本人的去向登記信息表。
六、做好去向登記信息上報匯總,高校承擔本校畢業生去向登記信息的審核、上報和管理職責,在指導畢業生做好離校前去向登記、離校時信息確認的基礎上,及時將本校畢業生去向信息報省廳就業工作部門備案。
七、按需提供畢業去向登記信息查詢核驗,全國登記系統依據畢業生去向信息生成畢業生去向登記表,轉遞編號和核驗編號,根據有關部門需要和畢業生本人授權提供相應查詢核驗服務。在轉遞畢業生檔案時,需將就業單位、轉遞編號等信息提供給檔案接收管理部門查詢使用。根據戶籍或檔案接收管理部門需要,畢業生可將本人去向登記信息表或核驗編號、核驗二維碼,提供給相關部門查詢驗證。戶籍或檔案接收管理部門可使用畢業生姓名、轉遞編號或核驗編號在全國登記系統在線核驗,或使用核驗二維碼在學信網App掃描核驗。
八、工作要求:加強業務培訓,加強工作銜接,加強宣傳引導。
就業處整理
2023年6月